晋江校区管委会
通知公告
 

通知文件

福州大学晋江校区关于做好持续性强降雨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2
 

各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持续性强降雨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泉汛电〔2026〕45号),鉴于泉州市已发布暴雨I级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按照《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防汛防台风预案》(〔2025〕16号)规定,为最大程度降低危害,确保校区公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系、科室、部门务必压实防汛主体责任,强化极限思维,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提醒与管理。

二、全体师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全面贯彻、配合做好校区各项防汛减灾应急措施:在属地“暴雨应急响应”解除前尽量停留于室内,减少非必要外出;远离校内涉水区域沿岸;排查所使用(管理)的办公(实验、生活)场所门窗是否紧闭(如不在校区可委托同事或联系后勤、物业人员到场协助确认),防止雨水侵入;车辆停放于低洼位置的教职工请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最大程度避免暴雨、内涝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三、校区教学(实验、实践)活动如因雨情需停(调)课的,由教学部门会同学工部门统筹安排,并及时面向师生通知到位。

四、后勤部门会同实设、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区(含国家大学科技园晋江分园)教室、实验室等的安全巡检,提前做好仪器设备、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的防水防涝工作,做好转移预案。

五、校区户外工程在“暴雨应急响应”解除前停止施工,后勤、物业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工地的安全措施排查和隐患整治。

六、后勤、安保、物业等部门要配足备齐各类防汛防涝应急物资;要做好食堂的物资、用水储备;对校区易涝点、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关键部位要备好防涝、排水设备和物料。

七、校区安保部门加强对校区,特别是涉水区域周边的管控巡查,及时劝离涉险人员。

八、为保障通行安全,校区通勤车于9月3号停开;9月4号开行状态将视途径区域政府的应急响应等级决定,另行通知。

九、校区党办、行政、后勤、安保、实设、学工、物业等部门要24小时应急响应、强化巡查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做到关键时刻“上报信息、到达现场、应急处置”的三个“第一时间”。

十、校区将密切关注属地政府发布的“暴雨应急响应”等级,适时调整、发布校区防汛最新通知,请全体师生及时关注、响应。


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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