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各单位:
受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将带来的风雨影响,福建省防指已与7月24日9时启动防台风 IV级应急响应,预计“红霞”将于25日晚上至26日早晨在广东珠海到福建漳浦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根据《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防汛防台风预案》(〔2025〕16号)有关规定,为最大程度降低危害,确保校区公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科室、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滚动研判风险、保持高度警觉、及时落实预警,跟进部署防御、强化巡查警戒,全面推进上述《工作预案》中的各项应急保障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地见效。
二、全体师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全面贯彻、配合做好校区各项抗台防汛、防灾減灾应急措施;目前在闽粤两省,特别是广东珠海到福建漳浦一带沿海地区工作、旅游、探亲访友以及进行实习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应及时返程或加强防范意识,在个人(队伍)所在地“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前减少非必要外出,确保人身安全。在校师生应排查所使用(管理)办公、实验场所及入住公寓的门窗是否紧闭,阳台(窗沿)等区域是否存放有易坠落物品(如不在校区可委托同事或联系后资科协调物业人员到场协助确认);车辆停放于校区低洼位置的教职工请尽快将车辆移至地势安全区域,从而最大程度避免因台风、暴雨、内涝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三、校区将根据属地“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适时终(停)止教学、实验、实践及所主(承)办的相关活动;并协助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全面加强对教室、实验室等的巡检,提前做好仪器设备、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的防水防涝工作,做好转移预案。
四、校区户外工程在属地“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前停止施工,后勤、物业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工地的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
五、校区后勤、安保、物业等部门要配足备齐各类防台防汛应急物资;要做好食堂的物资、用水储备;对校区易涝点、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关键部位要备好防涝、排水设备和物料。
六、校区党办、行政、后勤、安保、实设、学工、物业等部门要加强人员(信息)摸排、值班值守、险情巡查,严格执行定人定岗24小时值班机制,确保通讯畅通,充分发挥应急响应作用,确保在关键时刻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七、校区将密切关注属地“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适时调整、发布校区防汛防台风最新措施,请全体师生及时关注、响应。
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