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将廉洁风险防控贯穿政府采购管理全过程,参照《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校招标采购中心的相关规定,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拟按下列资质遴选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2)须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须为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 B 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须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须在泉州市域内拥有独立营业场所且场所内有独立开标室、评标室及专门的开评标设备(含投影仪、电脑、打印设备、监控录音录像设备等)。
(6)须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须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须提供培训证明)。
请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报名,并于2025年6月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水城路1号福州大学晋江校区办公楼228室。
联系人:周老师 18702594746。
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
2025年6月4日